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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空心胶囊
 
 
 拼音名:Kongxin Jiaonang
 英文名:Vacant Capsules
 书页号:E5-39        标准编号:
 本品系由胶囊用明胶加辅料制成。
 【性状】 本品呈圆筒状,系由帽和体两节套合的质硬且具有弹性的空囊。囊体应
 光洁,色泽均匀,切口平整,无变形,无异臭。本品分透明(不含色素及二氧化钛)、半
 透明(含色素,但不含二氧化钛)、不透明(含二氧化钛)三种。
 【鉴别】 (1)取本品0.25g,加水50ml,加热使溶解,放冷。取溶液5ml,加重铬酸
 钾试液-稀盐酸(4:1)的混合液数滴,即生成橙黄色絮状沉淀。
 (2)取鉴别(1)项下剩余的溶液1ml,加水50ml,摇匀,加鞣酸试液数滴,即发生浑浊。
 (3)取本品约0.3g,置试管中,加钠石灰少许,加热,产生的气体,能使湿润的红色
 石蕊试纸变蓝色。
 【检查】 松紧度 取本品10粒,用拇指和食指轻捏胶囊两端,旋转拔开,不得有
 粘结、变形或破裂,然后装满滑石粉,将帽、体套合,逐粒在1m的高度处平坠于厚度为
 2cm的松木板上,应不漏粉;如有少量漏粉,不得超过2粒。如超过,应另取10粒复试,
 均应符合规定。
 脆碎度 取本品50粒,置表面皿中,移入盛有硝酸镁(Mg(NO3)2·6H2O)饱和溶液的
 干燥器内,置25±1℃恒温24小时,取出,立即逐粒放入直立在松木板(厚度2cm)上的玻
 璃管内,将圆柱形砝码(材质为聚四氟乙烯、直径为22mm、重20±0.1g)在玻璃管(内径为
 20mm,长为200mm)口处自由落下,视胶囊是否破裂,如有破裂,不得超过15粒。
 崩解时限 取本品6粒,装满滑石粉,照崩解时限检查法胶囊剂项下的方法检查(中
 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Ⅹ A),各粒均应在20分钟内全部溶化或崩解。如有1粒不能
 全部溶化或崩解,应另取6粒复试,均应符合规定。
 亚硫酸盐(以SO2计) 取本品20g,置长颈圆底烧瓶中,加温水50ml,使膨胀溶化后,
 加稀硫酸50ml,即时连接冷凝管,用水蒸汽蒸馏,馏出液导入过氧化氢试液(对甲基红-
 亚甲蓝混合指示剂显中性20ml中,至馏出液达160ml,停止蒸馏。馏出液中加甲基红-亚
 甲蓝混合指示液数滴,用氢氧化钠滴定液(0.1mol/L)滴定至溶液显草绿色,并将滴定的
 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,即得。每1ml的氢氧化钠滴定液(0.1mol/L)相当于3.203mg的SO2,
 含二氧化硫不得过0.02%。
 氯乙醇 取氯乙醇适量,精密称定,加正己烷溶解并定量稀释成每1ml中约含22μg
 的溶液;精密量取上述溶液2ml,置盛有正己烷24ml的分液漏斗中,精密加水2ml,振摇
 提取,取水溶液作为对照溶液。另取胶囊适量,剪碎,称取2.5g,置具塞锥形瓶中,加
 正己烷25ml,浸渍过夜,将正己烷液移至分液漏斗中,精密加水2ml,振摇提取,取水溶
 液作为供试品溶液。照气相色谱法(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Ⅴ E)检查,用15%聚
 乙二醇-1500(或10%PEG-20M)柱,柱长2M,在柱温110℃下测定。供试品溶液中氯乙醇
 的峰面积或峰高不得超过对照溶液峰面积或峰高。(此项适用于环氧乙烷灭菌工艺)。
 干燥失重 取本品1.0g,将帽、体分开,在105℃干燥6小时,减失重量应为12.5~
 17.5%。
 炽灼残渣 取本品1.0g,依法检查(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Ⅷ N),遗留残渣
 分别不得过2.0%(透明)、3.0%(半透明或一节透明,另一节不透明)、4.0%(一节半透
 明,另一节不透明)、5.0%(不透明)。
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录Ⅷ H
 第二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五十。
 粘度 取本品4.50g,置已称定重量的100ml烧杯中,加温水20ml,使膨胀,置约60
 ℃水浴中搅拌,使溶化。取出烧杯,擦干外壁,加水使胶液总重量达到下列计算式的重
 量(含干燥品15.0%g/g),将胶液搅匀后,立即倒入干燥的具塞锥形瓶中,密塞,置40±
 0.1℃水浴中,约10分钟,移至平氏粘度计内,照粘度测定法(中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附
 录Ⅵ G第一法,毛细管内径为2.0mm),于40±0.1℃水浴中测定,本品运动粘度不得低
 于60mm<2>/s(供机装)或52mm<2>/s(供手装)。
 (1-干燥失重)×4.50×100
 胶液总重量(g)=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 15.0
 【用途】 用于盛装固体药物。
 【贮藏】 密封,置阴凉干燥处保存。
 注:(1)胶囊所用赋形剂、防腐剂、色素及遮光剂均应符合药用或食用规格。
 (2)纯色素用量不得超过万分之五。
 (3)处方中不得掺加石花菜。
 (4)胶囊生产用水,应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。
 (5)囊号、规格、重量差异限度及单壁厚均匀度见附件,作为参考检查项,由供需双
 方协商解决。
 检查法:取本品20粒,将帽和体分开,用精度为0.02mm的游标卡尺分别测量帽和体
 的长度及口部外径,应全部符合规定;再将上述供试品的帽和体逐一套入相应模具后,
 用精度为0.01mm的百分表测量其口部各部位厚度,均应符合规定。另取本品20粒,精密
 称定重量,求得平均囊重后,再分别精密称定各粒的重量。每粒重量与平均囊重相比较,
 超出重量差异限度的胶囊不得多于3粒。
 附:囊号、规格、全囊重量差异限度及单壁厚均匀度,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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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│       口部外径(mm)   │        长度(mm)      │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单壁厚度范围(mm)
 囊├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┤全  囊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重  量│        机        装        │       手       装
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差  异├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
 │    帽    │    体    │    帽    │    体    │限  度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每粒│          │
 号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      │    帽    │    体    │均匀│    帽    │   体
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机  装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 度 │          │
 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
 0 │7.65±0.05│7.33±0.05│11.0±0.4 │18.6±0.4 │±9% │0.09-0.16 │0.08-0.15 │0.03│0.11-0.16 │0.10-0.15
 1 │6.90±0.05│6.60±0.05│ 9.8±0.4 │16.6±0.4 │±10%│0.09-0.16 │0.08-0.15 │0.03│0.11-0.16 │0.10-0.15
 2 │6.35±0.05│6.05±0.05│ 9.0±0.4 │15.4±0.4 │±11%│0.08-0.15 │0.08-0.14 │0.03│0.10-0.15 │0.10-0.14
 3 │5.84±0.05│5.54±0.05│ 8.1±0.4 │13.6±0.4 │±12%│0.08-0.15 │0.08-0.14 │0.03│0.10-0.15 │0.10-0.14
 4 │5.36±0.05│5.09±0.05│ 7.2±0.4 │12.2±0.4 │±13%│0.08-0.14 │0.08-0.13 │0.03│0.10-0.14 │0.10-0.13
 5 │4.83±0.05│4.64±0.05│ 5.5±0.4 │ 9.3±0.4 │±14%│0.08-0.14 │0.08-0.13 │0.03│0.10-0.14 │0.10-0.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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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浙江省药品检验所  起草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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