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 |  | 
| >>首页>>药品标准>>新药转正标准 |  
|  |  
|  |  
|  |  
| 新药转正标准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|  
|  |  
| 
 
| 山海丹胶囊
 
 
 拼音名:Shanhaidan  Jiaonang
 英文名:
 书页号:X4-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标准编号:WS3-253(Z-54)-93(Z)
 批准文号:(91)卫药准字Z-50号
 本品为三七、人参、黄芪、红花、山羊血粉、决明子、葛根、佛手、海藻、何首乌、
 丹参、川芎等药味经加工制成的胶囊剂。
 【性状】  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深棕色粉末;气微腥,味微苦。
 【鉴别】  (1) 取本品内容物,研细,置显微镜下观察:草酸钙簇晶直径20~53μl,
 棱角锐尖。
 (2) 取本品内容物2.5g,研细,加10%硫酸溶液40ml、氯仿20ml,加热回流15分钟,
 放冷,移入分液漏斗中,静置,分取氯仿层,加氢氧化钠试液10ml,振摇,放置,碱液
 层显红色。
 (3) 取本品内容物2.5g,加氯仿40ml,置水浴上加热回流1小时,弃去氯仿液,挥干,
 加水0.5ml拌匀,浸润,加水饱和的正丁醇10ml,超声处理30分钟,吸取上清液,加氨试
 液三倍量,摇匀,放置分层,取上层液,蒸干,残渣加甲醇1ml使溶解,作为供试品溶液。
 另取人参对照药材1g,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;再取人参皂甙Rb1、Rg1,三七皂甙R1加
 甲醇制成每1ml各含2mg的溶液,作为对照品溶液。照薄层色谱法(中国药典1990年版一
 部附录57页)试验,吸取上述溶液各1~2μl,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,以氯仿-
 甲醇-水(65∶35∶10)10℃以下放置的下层溶液为展开剂,在10℃以下展开,取出,晾
 干,喷以10%硫酸乙醇溶液,在105℃烘数分钟,分别置日光及紫外光灯(365nm)下检视。
 供试品色谱中,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,分别显相同颜色斑点或荧光斑点;在
 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,日光下显相同的三个紫红色斑点,紫外光灯(365nm)下显一
 个黄色和两个橙色的荧光斑点。
 (4) 取本品内容物10g,加乙醚40ml,振摇30分钟,滤过,弃去乙醚液,残渣加醋酸
 乙酯40ml,振摇30分钟,滤过,弃去醋酸乙酯液,残渣加水50ml使溶解,滤过,滤液加
 聚酰胺10g,拌匀,放置10分钟,用水洗至洗出液无色,将聚酰胺在60℃干燥,移入具塞
 三角瓶中,加丙酮50ml,超声处理30分钟,滤过,滤液蒸干,加甲醇2ml使溶解,作为供
 试品溶液。另取葛根素对照品,加甲醇制成每1ml含1mg的溶液,作为对照品溶液。照薄
 层色谱法(中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57页)试验,吸取供试品溶液10μl与对照品溶液
 4μl,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,以氯仿-甲醇-醋酸乙酯-水-二乙胺(13:14:20
 :5:1)为展开剂(置二乙胺饱和层析缸中),展开,取出,晾干,置紫外光灯(365nm)下
 检视。供试品色谱中,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,显相同的亮蓝绿色荧光斑点。
 (5) 取本品内容物15g,加水40ml,振摇15分钟,离心,取上清液加乙醇使含醇量至
 70%,振摇,放置4小时,离心,取上清液挥去乙醇,用稀盐酸调pH至2,用醋酸乙酯20
 ml萃取2次,合并萃取液,加无水硫酸钠适量,滤过,滤液浓缩至1ml,作为供试品溶液。
 另取原儿茶醛对照品,加乙醇制成每1ml含1mg的溶液,作为对照品溶液。照薄层色谱法
 (中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57页)试验,吸取供试品溶液10μl与对照品溶液3μl,分
 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,以氯仿-丙酮-甲酸(10:1:1)为展开剂,展开,取出,晾干,
 置氨蒸气中熏后,喷以2%三氯化铁乙醇溶液与1%铁氰化钾水溶液。供试品色谱中,在
 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,显相同颜色的斑点。
 【检查】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(中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16页)。
 浸出物  取本品20粒的内容物,精密称定,研细,称取3g(准确到0.01g),置100ml
 锥形瓶中,精密加入乙醇50ml,照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(热浸法)测定,每粒含醇浸出
 物不得少于75mg(中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47页)。
 【功能与主治】  活血通络。用于心脉瘀阻,胸痹。
 【用法与用量】  口服,一次5粒,一日3次,饭后服用。
 【注意】  服药期间少数病人有口舌干燥感,应多饮水。
 【规格】  每粒装0.5g
 【贮藏】  密封。
 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━
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 发布       陕西省药品检验所      复核
 河南省药品检验所
 卫生部药典委员会     审定       西安市洪庆制药厂      提出
 河南省新乡联谊制药厂
 本标准自1994年3月10日起实施。
 
 
 |  |  |